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等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名称)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桂农厅函1282 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天等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E4514 报建号(如有):/ 建设地点:崇左市天等县 建设规模:天等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Ⅰ标段:涉及天等县天等镇、福新镇、进远乡等3个乡镇共计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天等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Ⅱ标段:涉及天等县都康乡、龙茗镇、东平镇、上映乡、把荷乡等5个乡镇共计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天等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Ⅲ标段:涉及天等县小山乡、驮堪乡、进结镇等3个乡镇共计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天等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Ⅳ标段:涉及天等县宁干乡共计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天等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V标段:涉及天等县把荷乡、进结镇、宁干乡、上映乡、驮堪乡等5个乡镇共计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合同估算价:300.00万元,其中天等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Ⅰ标段:60万元;天等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Ⅱ标段:60万元;天等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Ⅲ标段:60万元;天等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Ⅳ标段:60 万元;天等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V标段:60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5 个标段,天等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Ⅰ标段(标段编号:E4514002886003022001001) ;天等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Ⅱ标 段(标段编号:E4514002886003022001002);天等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Ⅲ标段: (标段编号:E4514002886003022001003) ;天等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Ⅳ标段(标段编号:E4514002886003022001004);天等县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V标段(标段编号:E451400288600302200100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 招标范围: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法规和规定,根据建设需求,采用国家、农业部、水利部现行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及政策法规进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投资概预算、工程效益分析与评价等进行分析设计,主要内容(1:1000地形图测量、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等)。工作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勘测、设计服务;包括项目初步设计勘测文件、设计报告、图纸及概算编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现场勘测及设计成果交底、咨询、变更签证、验收参与等服务工作。同时,协助采购人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设计报告和设计图等设计文件的批复并及准时参与项目设计成果交底、变更签证、完工、竣工验收工作(最终工作内容由采购人指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或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 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 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 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 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 ” 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Ⅳ标段、V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大型企业不得参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2025-07-2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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