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 |
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渔光互补四期135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已通过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单晶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东营辉阳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渔光互补四期1350MW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组件采购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4.1工程概况:辉阳四期项目采用615W及以上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300kW及以上组串式逆变器,根据地块面积大小、地形的不同,本期采用平单轴跟踪支架系统,每个阵列上布置2、3或4串光伏组件,均采用2块组件竖排布置形式。四期项目装机容量为975MWp,光伏支架按照组件倾角45°时最低点高程为3.7m设计。本项目容配比为1.3:1。4.2建设地点:东营市利津县刁口乡。4.3计划投资:约74100.00万元4.4标段划分:本项目设备采购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单晶双面双玻组件,装机容量300MW。计划投资:约22800万元。第二标段:单晶双面双玻组件,装机容量300MW。计划投资:约22800万元。第三标段:单晶双面双玻组件,装机容量375MW。计划投资:约28500万元。注: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多个标段,最多只能中两个标段。因受政策及项目可能产生的调整影响,最终供货数量以项目落地实际需求为准。4.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产品本体、运输供货到项目现场(落地交货)及保险费、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指导安装组件设备、配合系统调试和验收、培训、配合招标人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及其它奖项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设备清单及技术规范书。4.6 交货期:按照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次交货,每批次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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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预算金额:74100.00万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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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注册后查看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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