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高低压设备试验和继电保护校验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5-VA注册后查看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 |
备注 |
一 |
高低压设备试验和继电保护校验服务 |
次 |
1 |
服务内容:1.对变配电室高低压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继电保护及清扫检查,要求报价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及验收调试,并出具有效实验报告;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2.综保装置功能(如屏幕对比度、显示亮度、显示灯、输入输出、内部板卡)测试,同时消除硬件和软件逻辑隐患;3.综保装置需对内部各板卡进行清洁(TY-D35型清洁剂)和检测,对板卡上的电容、电阻、电感等元件进行检测,核心检测内容为电容鼓包或漏液、元件过热等情况;4.进线和母联综保的核心电源板卡和I/O板提供备件各一个。 详见谈判文件技术要求。 |
北京市海淀区 |
采购结果确认后 |
维护试验标准执行«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及«电气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并出具正式报告。 |
1 |
10KV综合保护 |
套 |
15 |
||||
2 |
10KV开关柜 |
个 |
28 |
||||
3 |
10KV变压器 |
台 |
2 |
||||
4 |
10KV电缆 |
条 |
8 |
||||
5 |
低压电容柜 |
个 |
8 |
||||
6 |
直流屏 |
组 |
2 |
||||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12.9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
(一)申领:2025年7月
至7月
,每日
8:30至11:00 ,
14:3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