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合肥至新沂铁路安徽段招标人为皖赣铁路安徽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铁集团、地方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建合肥至新沂铁路安徽段建管甲供物资(工器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合肥至新沂铁路安徽段泗县东至新合肥西段起于泗县东站,出站后线路向南,跨新汴河、徐明高速公路、怀洪新河后至五河县西侧3km设五河站;出站后线路折向东南跨越淮河、徐明高速公路、宁洛高速公路后在明光市西侧7.8km设明光西站;出站后线路继续南行跨京沪铁路,在京沪高速铁路既有定远站南侧骑跨新设定远东站;而后线路折向西南,依次上跨S311省道、S101省道,在八斗镇西侧2.6km处设八斗站;出站后线路在众兴水库东侧上跨京台高速公路和沪陕高速公路,后沿二十埠河生态绿廊引入合肥地区,跨既有淮南线后利用合武绕行线、桃东线引入在建合安客专新合肥西站。
合新铁路安徽段新合肥西站(含)至泗县东站(含)线路全长207.358km。其中新建正线198.167km,利用既有线9.191km,其中桃东线6.115km,合武线3.076km。
全线共设泗县东、五河、明光西、定远东、八斗、桃花店、新合肥西7座车站,其中桃花店站为既有站,新合肥西站为在建合安铁路车站,其余车站为新建车站。
2.2主要技术标准如下: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速度目标值:350km/h;正线线间:5.0m;最小曲线半径:一般7000m,困难5500m;最大坡度:20‰;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最小行车间隔:3min;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行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2.3建设总工期3.5年。
2.4招标内容:新建合肥至新沂铁路安徽段建管甲供物资(工器具),共3个包件,详见本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01WZ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20)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
在20
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3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5年(2020年1月以来)同类物资设备(提供“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物资名称前标注“★”的10类物资设备)的供货业绩证明(取得业绩
以采购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影印件,业绩可由多份合同组成;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提供代理产品的供货业绩)。
3.4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
3.5其他要求及限制:
(1)投标人须提供“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物资名称前标注“★”的同类物资设备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5年(2020年1月以来)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具有CMA标识)。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物资名称前标注“★”的物资设备生产商就本项目的授权。
(3)投标人应对实施技术审查管理的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按照国铁集团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审查要求,提供相应审查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2WZ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20)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
在20
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3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5年(2020年1月以来)同类物资设备(提供“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物资名称前标注“★”的10类物资设备)的供货业绩证明(取得业绩
以采购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影印件,业绩可由多份合同组成;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提供代理产品的供货业绩)。
3.4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
3.5其他要求及限制:
(1)投标人须提供“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物资名称前标注“★”的同类物资设备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5年(2020年1月以来)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具有CMA标识)。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物资名称前标注“★”的物资设备生产商就本项目的授权。
(3)投标人应对实施技术审查管理的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按照国铁集团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审查要求,提供相应审查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3WZ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20)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登记注册
在20
以后的,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3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5年(2020年1月以来)同类物资设备(提供“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物资名称前标注“★”的10类物资设备)的供货业绩证明(取得业绩
以采购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影印件,业绩可由多份合同组成;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提供代理产品的供货业绩)。
3.4履约信用:
(1)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3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投标。
3.5其他要求及限制:
(1)投标人须提供“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物资名称前标注“★”的同类物资设备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近5年(2020年1月以来)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具有CMA标识)。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物资需求一览表”中物资名称前标注“★”的物资设备生产商就本项目的授权。
(3)投标人应对实施技术审查管理的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按照国铁集团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审查要求,提供相应审查证明材料。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