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文化宣传用品签订框架协议(标段1:餐具九头;标段2:陶瓷酒具一壶六杯;标段3:陶瓷水晶酒具一壶六杯)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山西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山西杏花村汾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文化宣传用品签订框架协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文化宣传用品签订框架协议;
2.项目编号:FJZC20250507007-001;
3.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标段1-3,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供货要求。
标段 |
产品名称 |
套组内容 |
材质及规格尺寸 |
1 |
餐具(九头) |
透明锅*1、双耳碗*2、小汤盘*2、九棱杯*2、筷子*2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2 |
陶瓷酒具(一壶六杯) |
分酒器壶*1、酒盅杯*6 |
|
3 |
陶瓷水晶酒具(一壶六杯) |
分酒器壶*1、酒盅杯*6 |
4.服务期:2年;
5.质保期:2年;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近三年(2022年6月至今)内至少具有一项同类项目业绩;
4.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2025年7月
9时00分至2025年7月
17时00分(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