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仙桃市汉江大道(唐家台至青鱼湖连接线)工程项目(EPC)为市政项目,已由政府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贷款和项目自筹。现对水稳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仙桃市汉江大道(唐家台至青鱼湖连接线)工程项目(EPC)项目经理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1 招标内容:
序号 |
包件号 |
标书 售价(元)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LQT-001 |
沥青混凝土 |
重胶AC-25 |
吨 |
3802 |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仙桃市汉江大道项目施工现场 |
||
沥青混凝土 |
改性AC-13 |
吨 |
1901 |
|||||
2 |
LQT-002 |
沥青混凝土 |
正红色AC-10 |
吨 |
1000 |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1投标人资格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2023、20)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并且需具备良好的垫资能力,垫资期间需为我方无条件供应物资,保障现场施工生产。
3.1.3生产厂家及其委托代理商不能同时对同一包件进行投标,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3.1.4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厂家的产品,需由沥青混凝土生产厂家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满足招标人的需要,且必须是该授权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沥青混凝土。
3.1.5投标物资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及铁道部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等。
3.1.6生产厂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1.7生产厂家生产的沥青混凝土产品经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
3.1.8生产厂家及代理商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供货信誉良好。
3.1.9履约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存在合同履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风险供应商名录。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注册后查看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于2025年7月8时00分至2025年7月
17时00分……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于2025年7月8时00分至2025年7月
17时0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缴费截止日为2025年7月
17:00时,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