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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大湾塘地块房屋拆除及清运工程的发包公告
日期:2025-07-04 拆除   拆除及清运工程   拆除及清运  
1、发包内容:
①项目主要内容由宁海县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以下项目:本工程拆除面积 83030.01平方米(最终面积以评估报告为准),包括拆除所有建筑、构筑物及一切设施,钢混、砖混以砖木以及钢棚、玻璃棚等房屋拆除(原地面需保留,施工单位不得进行破除)、及对拆除的楼板和墙体进行破碎、渣土外运及处置、场地清理平整、安全防护等内容。
②工期要求:分批拆除(在拆除期间承包人应听从发包人安排,由发包人下达任务清单后方可进场施工,按任务清单下达的工期完成拆除及清运。未经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承包人不得私自进入施工现场拆除,否则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③拆除预算价为 2212640 元,发包价为2212640元(造价公司出具预算报告)。
④房屋拆除后可利用建筑材料价值评估金额为3882846元(评估公司出具)(合同签订后3日内,中包单位需先支付房屋拆除后可利用建筑材料价值评估金额给发包人)。
2、项目实施范围:本项目位于东至银菊北路,南至中山西路,西至外环西路,北至怡惠西路(详见红线图)。
3、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3.1竞包人资质:
①竞包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②竞包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竞包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竞包人须在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宁建发〔2025〕22号《关于发布20度施工企业年度履约评价考核结果的通知》名单中。
3.2其他要求详见竞包须知及前附表。
3.3配备的项目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3.5其他要求
①竞包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②本次发包竞包人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投标资格的情形。
③竞包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竞包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6具有自2022年1月至今政府投资类或国有资金出资的房屋拆除项目业绩(单项合同拆除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4、中包方式:详见竞包人须知中包原则。
5、报名文件的递交 截止为 2025年 7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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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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