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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04 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   医院信息化  
2、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3、项目预算:600万元(含税)/530.973451万元(不含税)。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采购需求:

5.1本项目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医疗多功能机、小型壁挂式终端,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5.2交付、地点:供应商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内将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免费配送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号)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安装调试。

5.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龙集采平台报价表或《招标文件》,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包括总价、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常规性资格条件

6.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6.1.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1.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1.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6.1.7.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取消候选资格、暂停合作、禁用或退出等不良行为处罚期内。

6.1.8.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6.1.9.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6.1.10投标人必须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1.12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行为。

6.2项目资格条件

6.2.1投标人需具备近三年(自2022年1月至招标文件发出之日)签署的医院自助设备项目案例。

7、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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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2025年07月0起至2025年07月1止,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时(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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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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