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城市颗粒物量子雷达监测组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万元
最高限价:90万元
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升宿州市颗粒物监管和治理水平,推动大气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计划在宿州市租赁2套颗粒物量子探测激光雷达,提供1年激光雷达探测颗粒物监管服务。通过智能平台进行大量数据分析颗粒物成因和趋势,实现昼夜不间断的对全市大气颗粒物污染源的立体精细化监测。
合同履行期限:36

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7月0

至2025年07月1
地点:网上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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