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龙里县兴龙路、金龙路等路段区域照明设施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1299475.09元
最高限价(元):1299475.09元
采购需求:采购龙里县兴龙路、金龙路等路段区域照明设施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和采购清单。
标项一:
标项名称:龙里县兴龙路、金龙路等路段区域照明设施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99475.09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龙里县兴龙路、金龙路等路段区域照明设施改造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和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1内完成供货调试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工业”)
4.申请人资格要求:①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或20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
至投标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③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无需提供,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④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⑤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为证明材料);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7月0
00时00分至 2025年07月1
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