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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制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04 营养制剂   制剂   息县  
2、项目名称:息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制剂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息财公开-2025-07-1-1 息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制剂采购项目(特殊膳食) 1350000 1350000
2 息财公开-2025-07-1-2 息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制剂采购项目(固体饮料) 1200000 1200000
3 息财公开-2025-07-1-3 息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制剂采购项目(特殊医疗用途食品) 450000 45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采购息县人民医院营养科营养制剂,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注:按各品类单价招标。因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设置只有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且必须填写具体金额,上述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预估金额,与合同签订金额无关。投标人报价时应为各品类单价数合计数,特此说明。报价超过参数部分单项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响应处理。
5.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3交货:合同签订之日起每月按采购人需求供货。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6包段划分:三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落实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若为生产商,则必须具备与所投营养制剂产品类别相对应的、合法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明文件;若为经销商, 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所投营养制剂类别)复印件;
3.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3.3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六、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2023年或20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及承诺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默认书面声明);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默认网页截图);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5年07月0 至 2025年07月1,每天00:00至12:00,12:01至23: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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