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长城路与东岳大街路口改造工程)设计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GP37
2.2项目名称:2025-202市政道路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长城路与东岳大街路口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2.3 建设地点:泰安城区长城路与东岳大街交叉口;
2.4 建设规模:长城路改造段北起长城北路加铺转角末端,向南止于地矿家园南侧人行横道处,西起东岳大街与货场路交叉口(不含),东至环锦西巷接入口(不含),改造面积约8.8367公顷。
2.5服务期限:根据发包人要求30个工作日出图,配合规划方案的报审及图审。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长城路与东岳大街交叉口范围,将该路口改造为十字交叉口,设置独立左右转车道,同步推进国家卫生城市纪念碑迁移至东南圣地游园,对游园实施主题化改造升级。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雨水、污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和专业管线迁改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2.7 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及项目审图需要;
2.8 招标控制价:130.02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2025年07月0
至投标截止
;
4.2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2025年07月2
09时00分(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