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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泽库县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07-06 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   泽库县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5年泽库县县域紧密型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服务采购项目,本次项目预估规模670067.25元人民币(不含税),采取公开询比的方式进行选择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1.2 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

标包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估算金额

(元,含税)

价款估算金额

(元,不含税)

税款估算金额

(税率13%)(元)

采购方式

标包1

信息化建设服务采购,包括防火墙、交换机等安装。

322000.00

284955.75

37044.25

公开询比

标包2

信息化建设服务采购,包括拼接屏、三合一激光一体机等安装。

435176.00

385111.5

50064.5

1.3本项目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每个标包1个。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标包1

防火墙

14

黄南州泽库县。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运到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并完成货物的安装工作。

2

交换机

14

3

标包2

拼接屏

2

4

三合一激光一体机

13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1.4交货地点:黄南州泽库县。

1.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运到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并完成货物的安装工作。

1.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

1.7保修期:自项目验收合格证明签署之日起2年。

1.8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及本次询比技术规范书要求。

1.9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1.10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标包1不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为284955.75元,标包2不含税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为385111.5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1.2税务要求: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须提供已开具的发票或能开具发票的证明材料)。

2.1.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起至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之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标包1类似项目:防火墙、交换机销售项目;标包2:同类货物销售项目)。

注:①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和金额以合同为准;

②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扫描件,和金额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发票为准(如同时提供对应订单和发票的,和金额以发票为准)。

③如为代理商响应,提供制造商业绩不予认可。

2.1.4产品资格要求:

标包1:拟响应产品(交换机)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承诺成交后在设备发货前完成办理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或承诺函。

标包2:拟响应产品(拼接屏、三合一激光一体机)须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提供合格有效的认证证书。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2.1.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7代理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核心产品(交换机、拼接屏)需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函,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响应,代理商与制造商同时参加,仅接受制造商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2025年7月00:00:00(北京,下同)至2025年7月18: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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