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编号:FA20
三、项目概述:采购三亚市分公司尾箱押运外包服务,服务期限1年,采购预算151.48 万元。
四、招标内容:拟采购三亚市分公司尾箱押运外包服务,预算151.48万元,邮银双方共同承担费用,三亚分公司承担费用约80.15万元,邮储银行三亚市分行承担费用约71.33万元,预算明细如下:
采购项目 |
金额(元) |
数量 |
单位 |
小计 |
备注(结算方式) |
线路1:荔枝沟支行、林旺支行、南新营业所、鸿港营业所、吉阳营业所、海棠湾营业所押运服务(其中邮政公司4个点、邮储银行2个点) |
750000 |
1 |
年 |
750000 |
按网点数量占比分,公司占53.125%,分行占46.875% |
线路2:丹州小区支行、迎宾路支行,解放二路支行、新风路营业部、榆亚路支行、新建路营业所、榕根营业所、商品街一巷营业所押运服务(其中邮政公司3个点、邮储银行5个点) |
650000 |
1 |
年 |
650000 |
|
增加车辆 |
200 |
55 |
元/次 |
10000 |
双方按50%比例分摊预算,按实际结算。 |
尾箱寄库服务 |
35 |
80 |
元/个/天 |
2800 |
三亚市公司按50个,三亚分行按30个预算,按实际结算。 |
超时服务(超30分钟且不超1小时) |
300 |
220 |
次 |
66000 |
双方按50%比例分摊预算,按实际结算。 |
超时服务(超I小时且不超2小时) |
700 |
50 |
次 |
35000 |
双方按50%比例分摊预算,按实际结算。 |
合计 |
1514800 |
注: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51.48 万元,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押运服务许可资质。(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阶段,由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6.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评标阶段,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系统中查询)。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7月0至 2025 年07月1
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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