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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总医院(含中医医院)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5-07-07 空调维保   维保服务   空调  
项目名称:尤溪县总医院(含中医医院)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价

(最高限价)

主要技术规格

所属行业

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尤溪县总医院(含中医医院)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壹项

480000元

详见

标书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尤溪县总医院

周女士

18759733657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报价明细要求:

序号

报价明细内容

报价要求

计量单位

最高限价

报价说明

1

尤溪县总医院

所有中央空调及分体式空调和三奎新城职工宿舍空调维保

300000元

注:投标人的分项投标报价超过分项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2

尤溪县中医医院

所有中央空调及分体式空调

180000元

注:投标人的分项投标报价超过分项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另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若供应商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审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7月0起至2025年07月1,每天8:30至12:00,15:00至18: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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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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