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二医院班车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27.40万元(超过该价格的采购人不予接受,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采购需求 |
备注 |
1 |
长春市第二医院班车服务项目 |
1项 |
车辆设施配备要求:租赁通勤车辆配备标配安全锤、安全带、灭火器等,详见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
无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合同有效期限为1年(如遇政策性变化需方提前3
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要求租赁单位提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三级以上(包含三级)、企业道路运输许可证,驾驶员必须具有大型客车驾驶证(A1型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驾驶员从业期间无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年龄在30-50岁之间、②租赁通勤班车为租赁公司自营车辆,禁止使用社会挂靠车辆。租赁通勤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必须具备齐全的车辆运行手续,保证安全正常运营、③通勤车辆应定期及时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况良好、④租赁通勤车辆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和乘客座位险,车辆司乘险每座不低于40万元/年。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7月0
至2025年07月1
,每天8:00-16:00(北京
,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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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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