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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圩新区烯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7-07 计量测试   徐圩新区   测试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徐圩新区烯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改造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31.262116万元 , 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计量检定测试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预算金额:312621.16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徐圩新区烯烃产

业计量测试中心改造工程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徐圩新区烯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改造工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徐圩新区烯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改造工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

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

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

件);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

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

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的);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正式职工,提供2012月至2025年05月由磋商

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

人全程参与项目招投标活动;(4) 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承诺,供应商(超

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

地投标。(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5) 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

告》(第6号)、连建发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

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供应商资

格。(核查资质指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

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各供应商通过信用

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须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

中。)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 2025-07-07 09:00到2025-07-1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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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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