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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张河线(虹梯关村—碑滩村段)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07 生态修复   虹梯关   张河  

平顺县张河线(虹梯关村—碑滩村段)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顺县张河线(虹梯关村—碑滩村段)生态修复项目已由平发改字【2025】61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  

资金,招标人为平顺县林业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平顺县张河线(虹梯关村—碑滩村段)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地点:平顺县张河线(虹梯关村——碑滩村段),途经虹梯关乡村委、虹梯关小学、  太行天路起点、前河沟、通天峡风景区、至碑滩村结束  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对平顺县张河线(虹梯关村——碑滩村段)进行提档升  级,生态修复约 9.5公里(其中隧道段占 2.2公里),生态修复面积约 34356.95平方米。  建设内容包括清渣外运、种植土回填,对沿线合适区域进行绿化苗木栽植和养护,以及排水  沟修建等  

建设期:12个月,养护期 6个月  

招标内容与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绿化或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工  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  态;  

4.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须含法定代表人和项  目负责人,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  税收的完税证明、由具备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 20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  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截图(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2025年 7月 至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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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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