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2027年无锡、南京邮区、连云港、镇江、泰州市趟和盘驳邮路驾驶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
ZYT-2
三、招标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为无锡、淮安市趟邮路驾驶服务外包以及南京邮区中心驳运邮路驾驶服务外包。合同期限为无锡24个月、南京邮区中心17个月、连云港26个月、镇江26个月、泰州23个月。项目总预算1376.64万元(不含税)。
2.本项目划分五个标包,详见下表:
标包号 |
需求单位 |
外包内容 |
不含税预算(万元) |
1 |
无锡 |
无锡城区市趟及农村邮路驾驶 |
259.24 |
2 |
南京邮区 |
南京邮区市趟邮路及场站间盘驳驾驶 |
30.57 |
3 |
连云港 |
连云港城区市趟及支线邮路驾驶; |
452.61 |
4 |
镇江 |
镇江城区市趟、支线邮路驾驶; |
498.02 |
5 |
泰州 |
泰州城区市趟、支线邮路驾驶; |
136.2 |
3.本项目按照里程区间设置纯外包最高限价(元/公里),供应商按综合折扣报价,综合折扣不得超过100%。新承揽部分每月设置结算里程上限(新承揽结算里程上限=当月月末日新承揽人数*新承揽每人每月上限结算里程),新承揽上限结算里程之内的结算单价为固定单价,当月结算里程超过上限后,按照对应纯外包里程区间的结算单价进行结算。纯外包限价及新承揽结算单价情况如下表:
标包 |
里程区间 |
区间平均里程 |
纯外包预估趟次(趟) |
纯外包采购限价 |
新承揽预估趟次 |
新承揽结算单价 |
标包1 无锡 |
邮路往返里程≤50公里 |
25 |
5 |
2.036 |
4515 |
2.205 |
50公里<邮路往返里程≤100公里 |
75 |
5 |
1.899 |
7624 |
2.205 |
|
100公里<邮路往返里程≤150公里 |
125 |
5 |
1.895 |
2122 |
2.205 |
|
150公里<邮路往返里程≤200公里 |
175 |
5 |
1.640 |
78 |
2.205 |
|
200公里<邮路往返里程≤250公里 |
225 |
5 |
1.368 |
155 |
2.205 |
|
标包2 南京 邮区 |
50公里<邮路往返里程≤100公里 |
75 |
5 |
1.899 |
1049 |
2.205 |
150公里<邮路往返里程≤200公里 |
175 |
5 |
1.759 |
169 |
2.205 |
|
200公里<邮路往返里程≤250公里 |
225 |
5 |
1.368 |
169 |
2.205 |
|
标包3 连云港 |
邮路往返里程≤50公里 |
25 |
11680 |
1.567 |
/ |
|
50公里<邮路往返里程≤100公里 |
75 |
15253 |
1.242 |
/ |
||
100公里<邮路往返里程≤150公里 |
125 |
7390 |
1.181 |
/ |
||
150公里<邮路往返里程≤200公里 |
175 |
8868 |
1.176 |
/ |
||
200公里<邮路往返里程≤250公里 |
225 |
15 |
0.972 |
/ |
||
标包4镇江 |
邮路往返里程≤50公里 |
25 |
10602 |
2.096 |
11419 |
2.205 |
50公里<邮路往返里程≤100公里 |
75 |
10211 |
1.872 |
10996 |
2.205 |
|
100公里<邮路往返里程≤150公里 |
125 |
1112 |
1.781 |
1198 |
2.205 |
|
150公里<邮路往返里程≤200公里 |
175 |
5 |
1.643 |
770 |
2.205 |
|
标包5 泰州 |
邮路往返里程≤50公里 |
25 |
5 |
2.298 |
4195 |
2.205 |
50公里<邮路往返里程≤100公里 |
75 |
5 |
2.018 |
3300 |
2.205 |
|
100公里<邮路往返里程≤150公里 |
125 |
5 |
1.781 |
1700 |
2.205 |
|
200公里<邮路往返里程≤250公里 |
225 |
750 |
1.278 |
5 |
2.205 |
注:以上预估趟次仅供计算报价费用时使用,具体运行趟次以实际发生为准。
4.中标原则:各标包根据投标价从低到高排序,排名第一名的供应商中标,排名第二名的供应商备选,若两次公开招标仅1家有效投标人,则取消备选。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自2022年7月以来具有类似业务(运输、驾驶服务)的成功案例,其中标包1、标包3、标包4、标包5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标包2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能体现合同金额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承诺能为本项目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
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五)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六)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八)投标人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内各级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九)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分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电子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7月
09时00分至2025年7月1
17时00分。(北京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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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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