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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龙镇双桥工业区(宁波隆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房维修工程(施工)发包公告
日期:2025-07-07 金属制品   房维修工程   厂房维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龙镇双桥工业区(宁波隆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房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双桥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双桥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云龙镇双桥工业区

项目规模:该项目建筑面积约为930.78m2。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279477元

计划工期:2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厂房及楼梯间范围的墙面铲除重刷、地面新做面层、顶面涂料铲除及重刷、屋面新做防水工程等施工及保修期的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

标段划分数量: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结束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25年7月116:00(北京)前……下载本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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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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