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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湖高新区宁马新质产业园项目(南区)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07
一、招标编号:皖E0-11-2025-0239

二、项目名称:慈湖高新区宁马新质产业园项目(南区)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马鞍山产城智汇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濮塘镇黄里村养母队6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马鞍山市宁马城际慈湖站西侧,联合东路与圣戈班铁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项目建设用地约52.33亩,新建3栋标准化生产厂房及门卫、消防水池、水泵房、污水处理池、绿化、给排水、供气、暖通、供电等配套基础设施。涉及建筑最高高度为34.55米(室外到屋面面层的高度)、总建筑面积53774.73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21083.84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12米、最高层数5层。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马慈经发(2025)47号),项目统一代码:2504-340561-04-01-619382。

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8341.41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138370903.87元。

八、资金来源:其他投资

九、计划工期:36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8月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请提醒”-“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

(4)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招标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恶意重复组成联合体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马鞍山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信用信息-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不良行为记分”查询结果为准)。

6、业绩要求:无。

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9、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是。

十一、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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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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