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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骨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07 医疗设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FD

2、项目名称:郑州市骨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16000.00元

最高限价:416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郑州市骨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416000.00

416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范围:郑州市骨科医院采购2台高流量呼吸湿化仪、1台纤维支气管镜、1台移动空气灭菌站、1台除颤仪,包含所有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5.2 交货地点:郑州市骨科医院;

5.3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4 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历天内;

5.5 质保期:3年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至本项目履约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国内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2)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自206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5年7月至2025年7月1,每天09:3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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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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