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频道
信宜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品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07 消防救援   食品供应   食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20

项目名称:信宜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品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8.0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XF2025-FG005

2.项目名称:信宜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品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重招)

3.预算金额:总预算贰佰零捌万零贰佰元整(¥208.02万元/2年),每年预算壹佰零肆万零壹佰元整(¥104.01万元/年),具体采购金额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4.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服务年限

年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年)

总预算金额

(人民币:万元/2年)

1

信宜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品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重招)

1项

2年(1+1模式)

¥104.01

¥208.02

注:(1)详细服务要求请查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采取1+1服务模式签订合同,即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为第一年,第一年合同期满前2个月内,由采购人根据平时考核结果作充分的评估,确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确定继续执行合同的,则按原合同继续执行;确定终止合同的,则不再支付后续费用)。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采取1+1服务模式签订合同,即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为第一年,第一年合同期满前2个月内,由采购人根据平时考核结果作充分的评估,确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确定继续执行合同的,则按原合同继续执行;确定终止合同的,则不再支付后续费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与食品相关)。(须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7月0  至 2025年07月1,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该项目仅供银牌会员及以上会员查看

立即注册 立即登录 点击对接负责人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