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2025-7-8 10:00:00——2025-7-11 10:00:00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或成立至今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信用平台信息查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财务状况基本要求:近一年内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
4.业绩基本要求:近两年内或成立至今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此处“成立至今”系针对于成立不满两年的公司;类似业绩指液氧的销售/供货业绩));
5.供应商须具备相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资质(若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则需提供原厂家的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资质,厂家授权书等相关资质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凡不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比选,否则该响应无效,投标将被拒绝。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公开比选开始
均为2025年7月1
10时00分(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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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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