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节能太阳能仪征大仪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已成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分包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进行分包招标。
二、招标工程信息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交流侧装机容量50MW和30MW光伏厂区及配套设施,储能系统安装、集电线路设备安装、厂房改造及附属安防、消防、环保、生活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
2.招标范围
包件1(中节能仪征大仪3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劳务招标)光伏支架安装、组件安装、集电线路安装、电器设备安装、升压站设备安装、厂房改造施工的等工程。工程量为30MW渔光互补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为19,826,664.03元。
包件2(中节能仪征大仪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劳务招标)光伏支架安装、组件安装、集电线路安装、电器设备安装施工的等工程。工程量为25MW渔光互补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为9,544,562.04元。
3.工期要求
(1)建设工期:12个月
(2)缺陷责任保修期:24个月
4.建设地点
江苏省仪征市大仪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或施工劳务备案证书承包资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纪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可以开具符合国家最新税率的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业绩要求(不做为强制条件,仅做为得分条件)
投标人近5年有拟分包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未与招标人发生诉讼或者仲裁事件。
5.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注册后查看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为2025年7月3
11时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