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华侨大学2025年多媒体教室投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为:132.6万元,超过预算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对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和厦门校区公共多媒体教室原有的多媒体教学系统显示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建设教学多媒体设备,包括:高清激光投影仪50台、150英寸投影幕50套。采购标的、数量以及技术要求等未尽事宜详见技术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产品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2)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节能强制采购产品:本项目不涉及节能强制采购产品。
(4)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7月
至2025年7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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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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