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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同沙生态公园2025年新一期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08 绿化养护   环卫保洁   绿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莞市同沙生态公园2025年新一期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787,249.88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东莞市同沙生态公园2025年新一期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西片区)):

采购包预算金额:8,658,985.2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东莞市同沙生态公园2025年新一期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西片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658,985.2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采购包2(东莞市同沙生态公园2025年新一期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东片区)):

采购包预算金额:8,128,264.6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东莞市同沙生态公园2025年新一期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东片区)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128,264.68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同沙生态公园2025年新一期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西片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政策相关规则如下:(1)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将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40%或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须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将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28%或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须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则可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分包给其他小微企业,分包比例不作要求。如不分包,则只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分包,则要求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各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①参与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②中小企业类型认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不得将本采购包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④《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协议需完整填写与中小企业议定的内容。

采购包2(东莞市同沙生态公园2025年新一期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东片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政策相关规则如下:(1)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将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40%或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须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将本采购包合同总金额的28%或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须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则可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分包给其他小微企业,分包比例不作要求。如不分包,则只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分包,则要求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各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①参与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②中小企业类型认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不得将本采购包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④《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协议需完整填写与中小企业议定的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同沙生态公园2025年新一期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西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2(东莞市同沙生态公园2025年新一期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东片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 2025年07月0 至 2025年07月1 ,每天 00:00:00 至 12:00:00 ,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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