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度医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92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生效后的90个日历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
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采购包2:合同签订生效后的90个日历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
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采购包3:合同签订生效后的90个日历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
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采购包4:合同签订生效后的90个日历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
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采购包5:合同签订生效后的90个日历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
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采购包6:合同签订生效后的90个日历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
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采购包7:合同签订生效后的90个日历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随即在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
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采购包5:无
采购包6:无
采购包7: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3)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辐射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生产厂家及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4)投标产品若属于消毒产品,消毒产品须具备《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包2:
(1)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3)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辐射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生产厂家及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4)投标产品若属于消毒产品,消毒产品须具备《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包3:
(1)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3)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辐射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生产厂家及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4)投标产品若属于消毒产品,消毒产品须具备《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包4:
(1)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3)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辐射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生产厂家及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4)投标产品若属于消毒产品,消毒产品须具备《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包5:
(1)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3)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辐射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生产厂家及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4)投标产品若属于消毒产品,消毒产品须具备《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包6:
(1)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3)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辐射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生产厂家及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4)投标产品若属于消毒产品,消毒产品须具备《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采购包7:
(1)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2)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若为报价产品非生产厂家,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3)若报价产品及其配置产品为辐射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及其配置产品生产厂家及投标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4)投标产品若属于消毒产品,消毒产品须具备《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有效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投标产品若为新消毒产品须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7月1
至2025年07月1
,每天
00:00:00至12:00:00,
12:00:00至23:59:59(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