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宿舍(5、6、9、10号楼)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9.50725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叁佰肆拾玖万伍仟零柒拾贰元伍角肆分(¥:3495072.54)
采购需求: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苏州国际教育园双清街与瑶泉路交叉口西北方向160米,需要改造的宿舍楼占地面积约为5200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为10139平方,功能为学生宿舍用房。项目计划对宿舍5、6、9、10号楼完成室内顶墙面涂料和部分外墙涂料翻新、部分漏水卫生间整体翻新、屋顶防水施工、门窗加固更换、五金件更换等工作。
主要施工范围和内容为:宿舍内墙、天棚和部分外墙涂料翻新;部分卫生间、外墙、屋顶漏水改造维修;门窗、五金维修和更换;部分地面瓷砖更换;一楼公共区域增加墙裙等。
合同履行期限:5历天(具体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四)其他资格条件: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2025-07-21 13:30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