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已由宿迁市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宿区发改批〔2024〕1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江苏润民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润民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蓝藻打捞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建设地点
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生态修复)项目位于宿迁市宿城区中扬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临时堆土区生态修复、滨岸带生态修复、入湖河口湿地修复、湿地保护及开展生态监测等。总投资估算17800万元。
2.2招标范围
拟采购2艘蓝藻打捞船及2年运维,其中灭藻处理能力500立方米/小时的蓝藻打捞船1艘、灭藻处理能力150立方米/小时的蓝藻打捞船1艘。
2.3合同履行期限:(电子投标文件中按775天填写)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4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运行维护期:2年。运行维护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6)项目经理要求:/。
(7)技术负责人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1:/。
(12)其他要求2: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2025年7月1至2025年7月1
(北京
,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5年8月
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