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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09-2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15 医疗设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3871         项目名称: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009-2         预算金额:265.9万元         最高限价:265.9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1 十二导心电图机、●十二导心电图机  详见附件  6.000000 
10 无创脑血氧监护仪  详见附件  15.000000 
11 笑气镇静仪  详见附件  15.000000 
12 血气分析仪  详见附件  5.000000 
2 生物组织冷冻台  详见附件  6.000000 
3 食管手术器械  详见附件  60.000000 
4 视觉采集摄录系统  详见附件  45.000000 
5 视觉功能训练治疗系统  详见附件  15.000000 
6 ●手术放大镜、手术放大镜  详见附件  10.500000 
7 便携式胎心多普勒仪、●胎儿母亲心电记录仪  详见附件  2.640000 
8 贴敷式智能胰岛素泵  详见附件  5.760000 
9 手术显微镜  详见附件  8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2)投标人为进口产品代理商的,应具有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不少于半年的固定授权文件(提供的固定授权如为国内总代给代理商出具的,还应提供制造商给国内总代出具的不少于半年固定授权,授权须连贯)。(3)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提供所投医疗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5年7月18时30分至2025年7月316时30分,每天08:30至11:30,13:30至16:3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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