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批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鲁中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山能物资鲁中分公司2025年机床、干燥机、离心机专项招标采购
2.2 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2.3 招标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共设1个项目,5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 |
项目名称 |
物料编码/物料小类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交货期 |
是否允许代理商 |
1 |
331599 |
台 |
1 |
山东新升实业 |
30天 |
否 |
|
2 |
外圆磨床 |
331599 |
台 |
2 |
山东新升实业 |
30天 |
否 |
3 |
多线切割机 |
331599 |
台 |
5 |
山东新升实业 |
30天 |
否 |
4 |
双锥干燥机 |
331103 |
台 |
3 |
山东泰星新材料 |
30天 |
否 |
5 |
离心机 |
331199 |
台 |
1 |
山东泰星新材料 |
30天 |
否 |
2.3.1招标物资明细为常用物资及估算用量,不代表实际采购全部物资明细,凡与招标物资明细具备相同功能物资均纳入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实际采购规格型号、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未被“信用中国”等具有国家公信力的网站等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3.3投标人必须是对应标包生产制造厂家。
3.4投标材料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
3.5 2022年以来有与本次投标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相关业绩;(销售业绩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或合同,不得遮挡金额;提供虚假发票取消投标资格)。
3.6本次招标所有标包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8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1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
起至2025年7月2
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