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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桃花安置房项目经理部施工用商品混凝土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5-07-16 商品混凝土   混凝土   中铁十四局  
1、采购内容

竞争性谈判采购商品混凝土90000立方米,具体包件划分、数量等内容详见“采购物资一览表”。

2、合格报价人

2.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符合采购产品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或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报价人必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纳税人;

2.2 生产能力及位置要求:报价人所报生产厂的生产机组需2台180拌和机以上,必须自行具备质量检测,运输联保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甲方供应混凝土用部分碎石、石粉材料,要求拌合站位置距离项目不超过10公里;

2.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销售厂家或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23年以前;

2.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报价人所报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2.5 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报价人具有近两年重点工程或市政、房建大型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2.6 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报价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报价人履约情况证明;

2.7 其他要求:报价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报价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报价人未被采购人列入黑名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理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3、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

3.1于2025年7月19时30分至2025年7月2下载采购文件

4、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

电子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2025年7月2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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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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