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色尼区达仁寺维修保护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色尼区达仁寺维修保护项目以那曲市色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那曲市色尼区达仁寺维修保护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色发改〔2024〕49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那曲市色尼区 2.2 建设规模: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主殿的建筑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期:6 个月。 2.6 标段划分:无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古建筑工程施工相关业绩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相关(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至 2025 年 7 月 20 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