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5年第四采油厂搅拌器维修 |
项目概况: |
项目编号:2025FWTP2307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项目名称:2025年第四采油厂搅拌器维修; 1.2项目概况:用于配置站聚合物搅拌的搅拌器进行维护维修工作,现有设备126台,主要型号有单桨叶式、螺旋推进式等搅拌器。维修主要内容为修理减速箱(不含换油)、机架、搅拌轴等,具体维修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求设备维修后性能达到行业内相关标准,计价采取费率下浮形式。 1.3采购范围:维修主要内容为修理减速箱(不含换油)、机架、搅拌轴等,具体维修内容、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但不超过计划金额。 1.4项目服务地点:第四采油厂 1.5计划投资:人民币90万元(含税)。 1.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
项目单位: |
第四采油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服务商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 3、服务商须具备: 3.1人员:服务商须至少具备持有以下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1名低压电工、1名高处作业、1名焊接与热切割作业(1人可持有多证)。 3.2厂房:服务商须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具备固定厂房,维修厂房通体面积(单层、中间无隔断整体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 4、服务商须承诺能够到甲方设备现场维修设备。 5、服务商须承诺质保期至少12个月。 6、服务商须承诺:(1)本次谈判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2)同意接受业主或合同签订人在合同签订前进行现场核验厂房、设备、人员、业绩、资质证书等,如果核验结果与谈判响应文件不符将放弃成交人资格;(3)服务商对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厂房或设备,在本项目有效期内,保有唯一使用权。谈判响应文件中如有不同服务商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中存在异常一致内容,包括厂房、设备等影像资料所体现的客观事实雷同,视为围标串标,涉及本行为服务商的谈判将被否决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商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处理。 7、服务商须承诺:服务商于谈判之日前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企业。 8、服务商失信分:服务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出售 :自2025年07月1 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2 23时59分(北京 ,下同)。 3.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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