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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河下古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评估报告编制项目采购公告(二)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16 报告编制   评估   评估报告编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03-HACJ-C2025-0005

项目名称:淮安市河下古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1.1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121.1万元

采购需求:

淮安市河下古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如联合体磋商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如联合体磋商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有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如采用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且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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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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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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