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港口港航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下半年拖轮坞修项目,招标人为河北港口港航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与供货期
2.1招标范围:河北港口港航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曹港1、曹港2、曹港10、曹港18、曹港29”五艘拖轮坞修,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2 服务期限:“曹港1坞期 20天、曹港2坞期 18天、曹港10坞期 26天、曹港18坞期 18天、曹港29坞期 16天”。
2.3 项目实施地点:具备拖轮上坞的船厂。
2.4 质量技术要求:满足《中国修船质量标准》(GB/T 34001-2016)船舶修理技术要求,符合《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检验规范,维修过程符合说明书操作规范,维修后设备、设施试验正常,并通过中国船级社的检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
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全回转拖轮坞修业绩。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2-20度财务会计报表。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 9时00分至2025年7月2
17时00分(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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