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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医院配电房设备维护及医院后勤日常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16 后勤   配电房设备   电房设备  
项目名称:南京市栖霞区医院配电房设备维护及医院后勤日常维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10万元/两年。

采购需求:

采购人单位电房需要有专业技术人员24小时进行管理及日常维护,根据采购人实际工作需要,拟聘请第三方专业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度的财务报表,或磋商截止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供应商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第(一)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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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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