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州区炉坊巷、锡坊巷活力街区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区:长治市潞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长治市潞州区炉坊巷、锡坊巷活力街区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长治市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潞州发改审发〔2025〕21号、潞州发改审发〔2025〕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区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州区炉坊巷、锡坊巷活力街区项目(EPC)总承包;
2、项目编号:1404
3、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州区东街街道
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对炉坊巷、锡坊巷、香角巷、演武北巷进行改造,炉坊巷长约360m,锡坊巷、香角巷、演武北巷共长约496m;公共区域改造面积约2475m²,城市驿站改造面积102.64m²,改建公厕面积
103.41m²。
主要包含对街巷道路系统、绿化、公共空间节点设计、照明系统等进行改造提升,对公共区域绿地、路面、健身广场改造,对城市驿站及配电、供暖系统改造,改建一座公厕及其他公辅设施。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从工程施工图设计开始至质保期结束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6、计划工期:12个月(36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总承包的能力。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需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5、人员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6、其他要求:企业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及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需含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9.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各方义务;
9.2 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9.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9.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0、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2025 年7月1
至 2025 年8月1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2025年8月1
09 时 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