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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17 高标准农田   标准农田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0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 (内业)):

合同包预算金额:4,60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60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C1999000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 (内业)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605,0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3前提交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 (内业))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需具备①+②+③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①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③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工作,并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6)联合体投标的,将联合体协议书随响应文件一起递交,如是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7)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业绩。(8)本项目中要求的人员可以是任意一个联合体成员的人员,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9)项目款由招标人与联合体牵头人结算。(10)联合体数量最多为2家。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7月1至2025年07月2,每天00:00:00至12:00:00,12:00:00至23:59: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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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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