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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甬江软件产业园(鄞州信创园)电子设备制造项目景观灯具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第二次重发)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17 电子设备   灯具   软件  

1. 招标条件

宁波市甬江软件产业园(鄞州信创园)电子设备制造项目已由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302-330212-04-01-10247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招标人为中科盛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Ⅰ标段总承包单位)、大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Ⅱ标段总承包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景观灯具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Ⅰ标段为南区包括地下二层、T1、T2、T3楼及周边附属,总建筑面积为102424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为70707平方米,地下面积为31717平方米。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项目基地位于原东城花鸟市场地块,东至波波城公园,西至江东污水处理厂东侧,北至甬江大道,南至曙光北路。Ⅱ标段为北区地下一层、A1、A2、A3、A4、B1、B2、B3、C1、C2、C3楼及周边附属,总建筑面积为102901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为71563平方米,地下面积为31338平方米。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项目基地位于原东城花鸟市场地块,东至波波城公园,西至江东污水处理厂东侧,北至甬江大道,南至曙光北路。

招标范围:本项目景观灯具的设计、制造、检验、供货、运输、装卸(卸货至工地指定地点)、保险、技术服务、质保期服务等。

招标控制价(不含税):231700.88元。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2历天内,按招标人要求交货,并配合总包施工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备投标产品(景观灯具)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产品(景观灯具)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   /   资格。

(三)其他: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3.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2025年7月19:00至2025年7月23日23:59时止(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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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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