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工智能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已由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东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河北邢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邢东新区)行政审批局文件,邢东新批投资1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芯中城(邢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芯中城(邢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人工智能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建设地点:邢台高新区新城街以南,远航路以西,邢州大道以北,扬帆路东围合地块。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210.3亩,总建筑面积约314915平方米,建设综合楼、中试车间、厂房、动力站、变电站、门卫、铺装绿化、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消防、停车场充电桩、消防通道、电力、安全等配套设施。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止。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要求和规定,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预算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结算审核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18 00:00至2025-07-24 23:59(北京,下同)……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