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地铁科普公益宣传
预算金额:5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9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地铁科普公益宣传
2.项目编号:JSZC
3.项目预算金额:590000元。
4.项目最高限价:59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采购需求: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地铁科普公益宣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7.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本项目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
3.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度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具有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新成立的企业若不满足六个月,可提供成立之后被授权人相关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事业单位可提供其他相关证明)。
7.《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通用资格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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