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商务管理信息化项目-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2)报价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3)报价方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报价方能够满足采购方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报价方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