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局主楼加装电梯电梯井基础及电梯井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7503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0.7503万元(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图纸和清单中注明的局主楼加装电梯电梯井基础及电梯井建设工程施工,具体详见预算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12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基本资格条件的承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内容完整且具有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打开“微信主”主界面,点击“发现”一栏中“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主界面中,点击“其他应用”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中输入项目负责人信息即可查询。
(7)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8)其他:
①自 2023 年7月3起至投标截止
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自 2024 年7月3起至投标截止
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自 2025 年5月起至投标截止
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9)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当月或上月,证明材料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
,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且执业资格证书须在供应商注册)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供应商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3.(6)、3.(7)、3.(8)、3.(10)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2025-07-31 15:00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