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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千斤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18 勘察设计   千斤   勘察  
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千斤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由江北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项目审批文号:宁新区管审备〔2025〕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现对该项目千斤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北新区沿江街道 2.2 招标范围: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千斤河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本次招标范围但不限于:①勘察范围包括工程范围内岩土工程勘探,满足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并应满足有关部门的审查要求。②设计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河道治理、景观绿化和工程概算编制等。设计服务除完成各设计阶段工作内容外,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阶段各项审批手续办理所需的相应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规划设计方案、相关审批部门的意见征求、设计相关报规报建送审备案、对专项设计进行总体协调及审核把关、设计相关的专家评审、设计风险管控等);招标阶段配合委托人相关招标技术要求的编写;施工配合阶段参加各类设计相关会议、协调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协调整合各专项设计、协助审查材料样品、配合进行施工优化设计、处理现场设计变更、专人常驻场现场配合服务、协助配合完成科研课题研究工作(如有)、配合试运行、配合竣工验收及移交、配合竣工图编制等。 2.3 服务期限:6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1,150,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杏湖绿色现代产业园一期项目千斤河综合整治工程,河长2.1km,建设2根d2000连通管置于千斤河现状边道下。 2.7 其他说明: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现状河道进行清淤疏浚;结合周边规划地块及竖向标高,按规划蓝线范围及规划河床底标高建设千斤河;对两侧10m规划保护绿带进行同步整治,简单复绿,配合一期道路建设打造节点景观等;河道采用浆砌块石重力式挡土墙。勘察范围包括土质边坡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A)和工程勘察资质(B)(提供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A、工程设计资质需满足下列资质之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④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B、工程勘察资质需满足下列资质之一: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岩土工程(分项)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7月(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或建安费或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或排水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设计内容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造价或建安费或总投资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可兼得;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其他要求:(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01月-2025年0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属事业编制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须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4)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5)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7)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第10.8条款给定格式提供“资格审查承诺书”。(8)因系统限制,其他评审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第10.9条款、10.10条款。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编入至投标文件中):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⑥本项目允许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2025-08-12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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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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