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路建福鼎G228项目预制箱梁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A00000336020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预制箱梁材料(不含制作运输)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用预制箱梁材料采用电子化公开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人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①本项目路线起于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佳阳乡双华村(闽浙界)双华隧道内(起点桩号K0+000), 顺接国道G228线浙江省苍南段,路线出隧道后,建双华中桥,沿石箩村西侧山边布线,依次穿半壁山隧道、五斗山隧道,路线出五斗山隧道后经沙头村,于打铁寮建洋心大桥,再经下洋,终于佳阳乡象洋村象洋小学附近(终点桩号K10+423),顺接现有国道G228线象洋至柯湾段,路线全长10.42公里。项目合同工期20个月,从开工令下发之日起算;开工日期208月
。
②工程所在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佳阳乡中交路建福鼎国道G228项目经理部(如需现场查看请与项目物装部联系,联系人:张路 联系电话:16687926677)
2.2 本次招标的预制箱梁材料物资,其质量需符合业主及监理要求,能外委试验检测合格,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2.3本次招标的预制箱梁材料品种、数量及包件
物质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预制箱梁 |
30米 |
m³ |
2600 |
0 |
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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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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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本次预制箱梁材料物资采购招标预计从2025年8月根据实际项目需求计划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6)其他条件:投标人为中交集团交融智链平台里的合格供应商。
3.2具体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新证是三证合一)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一般纳税证明必须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资料: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请认定表;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书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新版营业执照上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红章。
(2)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物生产商年生产量必须满足项目生产施工需求,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可查询,且状态显示为有效。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在国家、省、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为合格产品;并提供近3年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应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厂家具有近3年内中标国家同类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各项指标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近几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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