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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国电信青海公司IT监控中心维护服务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日期:2025-07-21 监控   中国电信青海   IT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25年中国电信青海公司IT监控中心维护服务项目第二次,估算金额80.00万元(含税),采取公开询比的方式进行选择供应商,并签订合同。

1.2    采购内容及采购方式:

序号

采购

内容

采购估算金额(万元)

其中:价款估算金额(万元)

税款估算金额(税率6%)(万元)

采购方式

1

2025年中国电信青海公司IT监控中心维护服务项目第二次

80.00

75.47

4.53

公开询比

合计

80.00

75.47

4.53

1.3主要采购内容:(1)工单处理包括易问工单、智慧客服工单、电子调度单、集团及省两级事件工单、企业微信、量子密信业务支撑群(计费域、crm域、服开激活、固网终端共计10个群)的问题接单、预处理、回复;(2)问题总结分析包括故障处理、问题分析;(3)值班管理包括7*24小时IT系统运行情况监控、集团运维工单接应,故障处理跟踪及闭环管控、分析;(4)回归测试包括配合业务系统主管开展系统升级测试等工作。

1.4实施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选取1家成交供应商。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询比文件要求。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754716.98(不含税)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响应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1.2税务要求:响应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须提供已开具的发票或能开具发票的证明材料)。

2.1.3业绩要求:响应供应商自2023年1月起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之日)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IT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注:①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和金额以合同为准;

②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实施内容、合同签章页),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扫描件,和金额以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发票为准(如同时提供对应订单和发票的,和金额以发票为准)。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2.1.5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    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2025年7月218:00(北京,下同)至2025年7月2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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