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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1 食堂食材   食材   配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TS

2.项目名称:(重招)2025-202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0万元

5.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采购内容、要求。

6.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至项目20万总预算购完或合同签订后一周年止,满足其一则合同终止。

7.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申请人

1.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 . gov . cn / home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公示期内;被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

(1)信用信息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等渠道查询。

(2)截止时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申请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申请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114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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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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