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L注册后查看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实验学校2025-2026学年食堂非集采食材配送采购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64.2048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如有):64.2048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供货服务期限内,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本次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依据对中标供应商的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
9.项目地点:深圳市
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投标人须具有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证明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7月2
至2025年7月3
,每天
9:00至12:00,
14:00至17: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